知识产权作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法律保障,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着有力的法律机制。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大战略目标,是我国的既定国策,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但我国知识产权的申报状况却不荣乐观,专利申请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专利申报情况更是让人忧心。据有关数据显示,在国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明专利中,一半来自国外;来自国内的另一半中,民间自由人士和学生专利申请占到40%,而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利申请量仅占10%,约2万多件。申请专利的数量与这个科研群体的创新能力水平不成正比。那么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通过访问各行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利局有关业内人士,发现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专利法规定,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根据这一法规,国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作为提供科研条件的单位,所产生的发明创造均属单位所有,专利申请与否由单位领导做决定,对于科研人员来说,课题完成了就是工作完成了,专利申请与否与个人成就得失关系不大,缺乏刺激专利申报的积极性。
2、专利通过公示后才能完全体现知识产权的保护功能,而公示有时可能导致专利保护内容泄露。专利一旦申请成功,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将会和该专利的说明书、附图、照片等有关数据和资料一同在网上公示,以达到专利保护的目的。正是这种公示,反而容易让其它单位或个人分析研究专利产品,然后在不影响其使用或功能的情况下,外表或者其它部分稍做改动,即成为一件可用的新产品,且不存在侵权的危险。可能出现的此类情况导致很多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现实利益,宁愿顶着以后可能出现的维权隐患,也不愿意为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保护。
3、缺乏专门的专利诉讼绿色通道,维权战线拉的太长。专利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够完善。表现出来是无专门的知识产权诉讼通道,涉及专利侵权的案例主要归类于民事诉讼,由侵权发生所在地民事诉讼部门负责解决,战线拉的过长,人为因素较多,如地方保护主义等,不公平现象严重,导致维权单位和个人浪费大量人力、时间和金钱,企业和个人无力承担,严重影响正常发展。企业对维权没有耐心,会将未实施的发明创新成果作为技术储备而不予申请保护。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或者执法措施,不形成威慑力,企业核心知识产权就极易被盗用或侵犯,企业和发明人、创造人的创新激情也将受到打击,不利创新型社会发展。
4、缺乏设立专门科研经费的措施,企业大多以项目养研发。我国除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每年设置研发经费外,大量中小型企业都没有习惯和条件设置专门研发基金,民营企业更无从谈起。大量的中小型企业和民企都是想办法申请政府项目,以项目养研发,无项目就无研发。这样的环境对于此类企业中的科研技术人员是种能力限制,扼杀他们的自主创新动力,同时也削弱了中小型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大量的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
5、奖励不能全面兑现,影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创新热情。专利法中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规定,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虽然有如此严谨的规定,但由于报酬的发放由单位领导人来决定,人为因素造成奖金兑现差异很大,甚至有些民企根本不予兑现奖励;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都是在职工作人员,端的是单位的饭碗,本着整体利益的出发点,对于奖金的争议就会不了了之。缺乏激励的机制不利于创造专业技术人员争相开发新产品的良性局面。
6、个人申请专利费用过高。发明专利申请仅申请费和审查费两项就要3400元,而如果专利不能很快售出,顺利转化为生产力,那么每年的保护年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来讲,维护成本较高,而且由于专利转化时间过长,不能及时取得心理上成功的满足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7、专利转化实施渠道单一,个人专利转化缺乏有效转化链,交易渠道不畅通,显现市场渴求专利技术,而实用专利却找不到实施买主,严重断链。没有固定供专利顺利转化的市场,使非职务发明专利实施更加困难,投入与产出将会不成正比,扼制了专业技术人员对研发专利产品的热情。
建议:
1、在专利管理机构设置专利法执行监督机构,如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具有执法权,用以维护专业技术发明人、设计人的应得权益。
2、加大专利知识宣传力度,增强专利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营造侵权人人不耻,发明创新人人倡导的社会氛围。
3、加大打击专利侵权行为,设立专利维护绿色法律通道。
4、专利公示能否设计粗线条,以尽量保护专利发明的创新部分。
5、政府部门行政运作,降低门槛,开拓专利出让公开市场,让更多的个人专利项目能加入到类似产品推介会这样的大型市场交易活动中。
6、鼓励个人发明创新,对“含金量”较高的人个发明创新申请专利,国家进行一定补贴,审查费用适当优惠。如现行为鼓励青少年科技创新而制定的18岁以下青少年专利申请免交审查费的措施,就大大刺激了中小学生申报专利的积极性,申报量逐年上升,对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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